律所“黑白名单”,可能是“撕裂”律师行业的开始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张口就来 Author 阿来律师
# 新则 · 观察 #
“
本周四,新则·真不骗你第八期节目《律所“黑白名单”:年轻律师的反选?》上线后,“黑白名单”的话题再次引起律师们的热烈讨论,大家纷纷在留言区发表自己的看法。
作为从业11年的资深律师,本文作者从一名“过来人”的角度,深入探讨了这个话题。他认为,“黑白名单”有可能会人为制造律师和助理两个群体之间的对立,甚至是撕裂这个行业内部所特有的“师承”关系。这一切,与年轻律师对律师行业的认知有关。
”
文 | 阿来律师
来源 | 张口就来
我算上助理阶段从事律师职业11年,在之前一家综合性律所工作8年(含助理两年),后创办现在的律所三年,目前带三位助理,之前也陆续带过几个,其中一个已经是我现在的合伙人。
以上经历让我在看到网上流传的这份律所黑白名单时,很想说上几句。
首先,我旗帜鲜明的反对这种黑白名单的做法,这样做非但不解决问题,而且会人为的制造律师和助理两个群体之间的对立,甚至是撕裂这个行业内部所特有的“师承”关系,对很多黑名单上的律所和律师也都是不公平的,对于律师助理阶段的同学而言整体上一定是弊大于利。
我不想去分析名单中提到的那些吐槽理由和具体问题,这些问题站在不同角度、在不同阶段以及对于不同的人是没有办法达成一致的,而且很难说有绝对的对错(除了职场性骚扰)。
我想先谈一谈律师是一个什么样的职业,我认为名单中反映出的很多问题跟我们对律师职业或者说律师行业的认知有关,下面给出我个人角度的几点分析意见:
- 1 -
律师是一个职业,但律师助理不是
助理是通往律师的过渡时期,而且是必要且重要的过渡,因为律师是一个实践行业,律师实务工作跟法学院学到的书本知识之间差的太远。这个认知的意义在于,作为助理一定要非常清楚你的目标是成为一名独立律师(不一定是独立承揽业务,而是在专业上可以独立解决问题,独当一面),你的助理工作就是尽快地向这个目标靠拢的过程,所以不能把助理当成一份工作,进而怀着职业经理人的心态看待自己的助理生涯。
我还没毕业的时候进到一家律所实习,有一次因为某个专业问题跟当时的律所主任争论起来,结果另外一个助理把我拉到一边劝我说:阿来,咱们就是给人家打工的,拿人家工资,老板说什么你就做什么,得罪老板对你有啥好处。我当时非常震惊,我在想我进到律所可不是为了赚助理工资,如果我发现老板出了错而不指出来,岂不是看着他掉到坑里去,如果老板在客户面前出了问题,我也一样跟着倒霉啊。
后来我发现,怀着职业经理人心态做助理的人还不在少数,听上去职业经理人是个挺时髦挺现代的说法,但实际上律师助理跟学理工科的同学毕业后去公司做程序员不一样,后者直接可以学以致用、用能力换钱,当然可以说自己是职业经理人,但律师助理还远没有到了能独立解决问题为公司创造价值的时候,我做助理的时候在所里算很能加班的一个,但我不觉得这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我知道自己做的那些东西不足以直接拿出去面对客户和法院,所以如果不能独立解决问题、不能独当一面,恐怕就不能说自己是职业经理人吧,相信这个逻辑不难理解。
职业经理人心态对于律师助理的弊端主要在于会严重束缚住你的学习和求知欲望,而这恰恰是助理期间最该做的事。职业经理人是看钱办事,给多少钱办多少事,但用这个模式套用到助理身上,你会发现倒霉的是自己,助理工资低在律师行业确实比较普遍,我带的助理8k~1w应该已经算还可以了,行业里三五千也不在少数,但是你如果只照着这些钱来做事,那么你的能力如何提高呢,没有能力将来又如何在残酷的律师竞争中立足,我前面说了律师助理压根不是一个职业,你不会天真的以为可以一直做下去吧。
个人认为,律师助理阶段把自己定位于“学徒”是更加准确的,你要的不是工资而是锻炼机会,凡是跟这些相关的,无论多大工作量、无论老板态度如何,都应该欣然接受,学到就是赚到,够聪明的助理一定能想明白这一点。怀着职业经理人心态参加工作的,建议别跟律师行业较劲了,去考公务员、去公司做法务不香吗,这些行业基本上是“钱货两清,等价交换”。
- 2 -
律师是一个向未来赚钱的职业
我在做助理的时候曾经一度狂妄地认为老律师们都不行,我用不了几年就能弯道超车。但十多年的职业经历之后,我发现也许你可以凭借自己的一些聪明才智或者超出常人的努力比其他同行进步更大一点,但总体上超出常规的快速成名成家很难做到,因为律师是一项非常需要综合能力的职业,这个综合能力不仅仅是专业积累,还包括经验、生活阅历、表达能力、写作能力、资源、声誉、社会职务等等。所以这些维度上的能力靠短期很难全面突破,而在通往律师之路的过程中,律师助理是全面学习知识、形成良好的职业习惯以及心态最为重要的时期。
稻盛和夫曾经说,一个年轻人进入一个行业,他的收入可以分两种,一种是显性的一种是隐形的。显性收入包括工资、各种福利待遇等,隐性收入则是你在这个行业能够习得的可以在将来变现的能力。
很凑巧,律师行业是非常典型的在初始阶段隐性收入远大于显性收入的职业,一般来讲,发展得比较好的律师,如果回顾自己的收入曲线,通常都不是线性的,不像传统意义上的工资收入,每年涨多少都是固定好的。所以,如果你在律师职业的某一天赚到一些名和利,一定不能天真的以为那是你一下子赚到的,要摊薄到你的助理阶段,要感谢那个时候顶住压力、孜孜以求的自己。
律师助理这个阶段的特殊性在于你如果向任何人请教问题或者犯了各种错误,都不会有什么心理障碍,因为你的身份就是助理,所有人都接受律师助理就是学习的,就是会犯各种错误的,可一旦过了这个阶段,你有了独立律师的身份,再碰到问题你就没那么好意思开口了,别人也立即对你提高了评判标准,所以这个阶段就是在为未来赚钱做储备的阶段。
我个人认为两个眼睛盯着助理工资的人,未来的天花板非常低,因为他看不到隐性收入也不愿意在这上面多花时间精力,行业里曾一度鼓吹红圈所给助理开高薪的话题,我觉得是非常误导年轻律师的,进入律师行业不应该把开始阶段的薪酬作为重点,而是着重考量指导老师的水平、专业方向是否契合、平台发展空间等因素,我敢说绝大多数发展得比较好的律师,如果回看自己的助理工资,不论当时觉得是高是低,都跟现在的收入比不值一提。
如果看重高工资,很简单,就像我前面说的去考公务员、去做法务,别跟律师行业浪费时间,男人进错行业意味着悲剧的开始。
- 3 -
律师助理期间只应该做跟专业有关的工作吗?
不是。我看黑名单里不少人吐槽说老律师经常让助理干一些跟专业无关的,包括端茶倒水这些琐碎的事情,网上也一度调侃说招个专职司机月薪一万,招个律师助理兼司机给5千就够了。我觉得,除非老律师把你找来绝大部分时间都让你干这些(我相信是极少数),否则你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这些工作并非无用,或者说你还没有很好的利用这些机会提升自己的能力。
我说两个自己的经历,恰好一个跟端茶倒水有关,一个跟开车有关。
我做助理的时候,有一次老板接待客人,这位客人提出喝咖啡,我就去倒咖啡,我那会没啥经验,自己又不喝咖啡,心想这客户还挺会摆谱,就把咖啡、方糖和牛奶都一起倒了进去,然后端给客户。
老板会见完,和颜悦色的跟我说:“阿来,糖和牛奶要让客户自己放的,下次注意啊”,我当时根本不往心里去,觉得这些小事纯属浪费时间。等后来自己独立了接待客户,我就发现助理们跟我一样,端些汤汤水水进来,往客户面前一放,撒的撒、烫的烫,客户一会把水喝完了,也没人进来填。而我很多时候去到同行律所或者客户公司,看到他们那种正规的接待,如沐春风,感觉既专业又温情,很多事情在这样的氛围下是更容易达成合作的,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这些看似小的细节,其实影响很大。也许当年那个喝咖啡的客户从我的那杯咖啡就能推测出来我们并不经常接待他这一类讲究生活品味的人,因此决定不跟我们合作也完全有可能。
事实上,很多人正是通过这些细节在衡量交易的可能性,包括老律师也在通过这些事情评估助理的潜质。如果你在给客户倒水的时候,能想到在纸杯外面再多套一个杯子避免烫到客户、能想到在客户跟老板说的口干舌燥的时候进来续一杯水,那些动作不仅为赢得客户加分,更会让老板觉得你做事情心思缜密,那么以后有技术含量的事情当然更愿意交给你,因为他会认为你的细致带给人安全感,是个靠谱的人。
再说说开车,我们所上次团建,我写了篇《律所团建的技术性复盘》,其中特别提到我们选择自驾的方式,目的就是为了创造在车里同事们可以密切交流的机会。认为自己给老板开车就是在当司机的助理恐怕忽略了一个问题,你不是单纯在开车,而是在创造一个跟车内的人高质量相处的机会,这段时间他哪都不能去,你可以跟他聊的东西很多,与其怪老板忙没时间指导你,为啥不在车里问呢。很多助理都抱怨老板缺少指导,事实上老板压力比助理大多了,没人给他发工资,所以他不可能像学校里的老师那样每天给你布置作业检查作业,要想学习更多就要靠自己制造机会主动去问。
我做助理的时候,参与到一个律所主任承办的案件,他是一位非常知名的诉讼律师,在开完庭回程的路上,我跟他同坐一辆车,我问他:主任,您觉得助理阶段想成为一名优秀的诉讼律师,最重要的是什么?他回答我:“把案子当成自己的办”,这句至理名言一直被我铭记,并且在我后续的职业生涯中深深影响和帮助了我,我非常感谢那次跟他同车的经历,那以后基本上没有更多与他交流的机会了。
其实,我想说,学着做律师要学习的东西是多方面的,不是只限于专业技能这一个维度,为人处事、待人接物、思维方式、工作习惯等等都要学,连倒个水都倒不好的助理,能指望完成更重要的工作吗,我一直认为做律师要“眼高手低”,目标一定要远大,但做起工作来不能太“挑食”,因为你还不知道哪些东西对你有营养,多吃的看似不起眼的“粗粮”也许更有助你长身体,所以应该在各种琐碎的事情中寻找机会,逐渐赢得老板和同事的认可,逐渐争取更大的机会,只关注专业技能将来最多不过是个工匠,难有更大的成就。
- 4 -
律师和助理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师徒属性大于雇员属性
不少助理习惯称呼指导老师为老板,但律师行业的特点恐怕更接近“手艺人”,这一点我刚毕业的时候也难以接受和认可,我觉得这种理解太传统了,但真正工作之后,逐渐发现确实律师更像一门手艺而非技艺,律师看上去都是西装革履,但实际上是非常个性化的,有各种风格、各种细分领域、各种成长路径,所以初入行的律师助理需要“师父”角色的人带你,从师父那里你学到专业技能、学到职业态度、建立职业习惯、建立行业认知等等,这些如果放到公司这种环境下,往往不会也没必要有这样的角色设置。
所以我说律师和助理之间不是单纯的雇佣关系,而是有更多“师徒”成分,有超出一般老板和员工之间的情感连接,虽然这看上去很传统但却是事实。
指出这一点,是因为师徒属性使得助理和律师之间的关系有更多情感因素,就我个人而言,我助理时代的指导老师在我心目中就是一位“良师”,她当时跟我说的很多问题和批评我都很不服气,但在日后的职业生涯中多次“挽救”过我,我现在有能力在律师行业立足了,但我似乎并没有想过把赚到的名和利分给她一些。
事实上,如果我们把指导老师看成是师父,他们才更愿意向你传授更多,冒着有一天你可能单飞、甚至可能对他形成威胁的风险,至少你日后赚到钱肯定不会分给他。
那么,我们能给师父些什么呢,我觉得是基本的尊重和情感,这一点会让我们双方超越简单粗暴的雇佣关系,让我愿意在前辈们那里得到了助益之后也愿意向年轻后辈传递,因为这种传承能够带来育人的快乐和自我认同,你的助理将来成功了,某种程度上不也代表了你的成功吗,这种互相成就的关系更有可能发生在“师徒”关系中,这也是为什么我一开始就提出“黑白名单”可能撕裂律师行业内部特有的“师承关系”,这甚至让我联想到前段时间学术界学生举报老师的风潮,一旦信任基础没有了、情感基础没有了,师徒关系就随之消散。
有人说雇佣关系不是更好吗?我前面说了,律师职业有鲜明的“手艺”特征,学到手艺的关键是教你的人用不用心,雇佣关系是“用钱”取代“用心”,双方都在期望利益最大化,而“人心是杆秤”,你往上面多加点还是往下面多拿点,对方分分钟就能感知到,你不投入的结果只会换来对方更苛刻的对待,这种零和博弈对于律师初期的黄金几年而言,无疑是巨大的成本和浪费。
- 5 -
给助理们的建议
分析了半天,我想给当下的助理们一些实际的建议,供参考:
1. 慎重考虑自己是否要进入律师行业
务必多花些时间慎重考虑自己是否要进入律师行业,是否适合做律师,有没有做好承担压力、面对挫折的心理准备,可以多找一些老律师、成功律师聊聊,多在网上看看介绍律师行业的文章,多买几本前辈写的关于职业发展的书。还是那句话,不要贸然进入一个行业,选择比努力重要的多。
不少年轻人是贸贸然进入一个领域,碰到问题先抱怨、吐槽一番然后换下一个战场,之后不行再换,看上去忙忙碌碌很勤奋的样子,实际上是缺少深度思考下的盲目行动,这种模式持续几个回合,往往心态就出问题了,尤其是周围的人也许在你折腾的几年时间已经小有所成,这时候再想追赶已经失了先机;
2. 不要有“受害者思维”
如果你真的发现这个律师有触及你底线的问题,或者在这里学不到你想要的东西,用脚投票就好,哪怕是性骚扰,那就勇敢地去维权。黑白名单是不体面也不公平的,因为没有办法验证,当事人也没机会为自己辩解,黑名单里提到的个别律所我是知道的,我不觉得里面提到的PUA有那么严重,很多时候指导老师严格要求不能看作是PUA,因为助理通常体会不到日后的律师职业有多残酷,我们看到刚刚有律所因为业务失误被法院判赔数千万,每一年都有很多年轻律师因为不注意职业操守轻则被投诉重则触犯刑律,律师不是一个可以任性的职业,所以你的一点小失误在指导老师看来日后可能就铸成大错,这种情况下对你发脾气的话,你要分清楚是在教你做事还是职场PUA。
所以,这种黑白名单的做法恐怕会让越来越多本来愿意给助理指点的律师“噤若寒蝉”,索性放任不管,这对律师助理整体而言无疑是有害的。其实我们带过助理的人都知道,要想让助理开心还不容易吗,保证把你夸的跟朵花一样,但等你自己走向战场,让对手、客户、法官把你按在地上反复摩擦的时候,恐怕就笑不出来了。
3. 学会向上管理,让律师为助理“所用”
绝大部分法学院的学生已经习惯了由别人为自己安排工作,这是我们的教育方式导致的,所以成为律师助理之后,也习惯于指导老师事事都要手把手的教,才觉得这个“师父”称职。实际上,好的方式应该反过来,把老板变成“助理”为己所用,也就是所谓的“向上管理”,要把老板看成自己的“资源”,要学会有目的的开发这个资源,尽可能的从他那里获取支持和技能,甚至可以通过他找到更多的“师父”。
要做到这些,就需要助理更加主动的参与工作和提出问题,比如你写了一份代理词发给老板但迟迟没有回应,那就应该打印出来直接当面交给他,请他给出意见,并且应该先对你的思路进行概要式的介绍,然后提出你重点想让指点的部分或者具体困惑,以便节约他的时间,在他给出意见之后,你应该尽快修订,赶在他对这件事还有印象之前再次找他交流,过程中你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甚至跟老板争论,这样他会感受到你的认真和对问题的思考深度,也许他当时没感觉,但逐渐的一定会建立起对你的格外关注,毕竟绝大部分能带助理的律师都还算优秀的,至少不傻吧。
写到这里,已是凌晨四点,也许有人看了会觉得我在给老律师洗地,觉得我现在身份不同了当然站在老板的立场说话,但我不认为我有必要为此牺牲睡眠时间去写出这5726个字。我的初衷很简单,我热爱律师这个职业,我从助理一路走来,期间自然少不了各种压力和挫败,但也得到了来自前辈的无数支持和鼓励,我希望看到更多后起之秀为律师行业带来更多荣誉和进步,希望新老律师之间更多传承和共赢,作为一个职业共同体,我们需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对外创造更好的职业环境上,“揭发式”的抱怨和吐槽对这个行业的破坏性远大于建设性,毕竟有一天助理也是要带助理的。
黑白名单中的问题也许客观存在,但律师本就是以解决问题为业,应该有比黑名单更好的办法,其中之一,也许是考虑来我事务所试试,如果你对网络法感兴趣的话:zyl@kindinglaw.com
如果您对这个话题有不同的观点,欢迎向我们来稿(投稿邮箱:xinzetougao@163.com),发表您的观点。
- End -
关注新则公众号
回复关键词『首批』
即可获取最高法12月30日、31日发布的
新规及修订的120件司法解释Word版
# 推荐阅读 #